加强住宅小区内消防管道改造保障小区消防安全与降低小区水量漏耗

发表时间: 2018-06-28 16:51:00 浏览: 64
日前,市供水公司户表改造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市区某小区自行完成了对小区老旧消防管道的更换改造工作。公司工作人员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该小区的消防管道为上世纪90年代敷设的镀锌管,由于服役时间长、日久失修,老化锈蚀现象持续加重,管道出现多处漏点。镀锌管是国家早已明令禁用的管材,该管道的现状既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消防安全隐患,又导致了该小区长期水量漏耗偏大。

为了确保该小区的消防安全和用水安全,合理减少漏耗,公司户表改造办建议小区物业尽快对残旧的消防管道实施改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小区物业主动履行责任,自行出资25万元对小区内的老旧消防管道实施了更换改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而《惠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明确:“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和小区物业区域内的消火栓、消防用水管道等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未按规定管理、维护消防设施,造成消火栓、消防用水管道泄漏的,由消防责任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此,作为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并对小区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坦言:“消防管道对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尤为重要,对残旧消防管道进行维护,确保消防管道完好率,也是我们小区物业应尽的责任。”消防管道的及时更新改造,既保障了该小区的消防安全,又避免了漏耗。(市供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