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集团纪委召开《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市国资委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会

市水务集团纪委召开《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市国资委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会

发表时间 : 2022-04-06 09:15:07 浏览 : 933
4月2日下午,市水务集团纪委召开《惠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惠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杨翠忠同志主持,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监事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干部共2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团监察审计部潘静同志围绕《审计监督工作管理规定》9章56条、《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8章89条内容对两个管理制度进行了宣讲,并结合监督工作的经验,讲解了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应规避的风险。

杨翠忠同志指出,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体系日趋完善,两个制度的出台标志着以管资本、强监督为主的国资改革进入扎紧藩篱的关键时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对下一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责任追究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就下一步集团系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思想,深刻理解监督工作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监督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督工作上下“一盘棋”合力;三是树牢风险防控意识,通过有效开展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不断完善全面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四是要坚持勤学善思,各监督干部要以学习会为契机,进一步学懂弄通上述两个制度,在工作中规范科学地履职尽责,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性、时效性,为集团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会后,监督干部参加了知识测试,坚持以考促学,着力提升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为集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集团监察审计部)